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宣恩县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乡镇公务员需在乡镇服务期满5年(含试用期、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服务年限),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7年10月31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中共党员;
7.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7日(星期二)至10月20日(星期五)。
(二)报名方式
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填写《宣恩县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并提交两张1寸登记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行政办公中心大楼601室)进行现场报名。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根据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员名单。遴选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则由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县编委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程序。
四、能力测试
遴选采取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能力测试组,对考生进行笔试和面试。能力测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县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五、考察和体检
(一)体检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县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考察
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职位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六、公示、试用、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能力测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召开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按照1:1的比例决定录用人选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宣恩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调动手续;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718-5821675
中共宣恩县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