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要求,中共商洛市委组织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7年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选聘)职位
本次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职(岗)位总计60个,共73人。其中: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职位23个,共31人;选聘事业岗位37个,共42人。具体职(岗)位分类及相关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遴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选聘)范围:
1.遴选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范围:商洛市所辖县区及以下机关和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范围:商洛市所辖县区及以下机关或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管理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商洛市所辖县区及以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正式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二)遴选(选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职位有特殊要求从其规定)。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本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以本人参加工作时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录用(聘用)手续为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除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即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遴选(选聘)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遴选(选聘)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职(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及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教师报考须按照《商洛市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机制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商发[2013]11号)办理。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年龄要求、任现职级时间及部分职位要求的取得有关资格证书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所受处分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聘用)及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5.本市县区及以下非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差额补贴、定额补贴、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
6.中省驻商单位及其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于2017年11月1日通过商洛党建网、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遴选(选聘)职位。
(二)报名时间及步骤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商洛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商州区州城路西段君诚酒店隔壁)
3.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4.提交报名申请及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可登录商洛党建网、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适合个人资格条件的《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及部门公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现工作单位所属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及资料交报名点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2)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及主管局、现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
(3)由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身份证明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所在单位出具报考遴选岗位要求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6)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同意;
(7)具体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料。
5.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遴选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在《报名表》上签注姓名并填写“审核合格”字样。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6.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当场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每门按50元收取。未缴纳考试费用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7.考试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
各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相应职位。缩减或取消的职位,将于2017年11月13日在商洛党建网、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并修改《报名表》或退还所交报考费用。
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8.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22日8:00-11月24日24:00从商洛党建网、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能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负责。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妥善保存。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50分。
1.笔试科目与内容。
报考机关及参公岗位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商洛市情等综合知识。
事业岗位主要测评报考者的职业能力、商洛市情等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星期六)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
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因低于笔试合格线而不能形成2:1比例的职位,取消该遴选职位,取消的职位将在商洛党建网、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二)面试
1.报考者于2017年11月30日登录商洛党建网、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
2.面试工作按中组部、人社部中组发(2013)3号文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办法(试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面试结果于2017年12月10日前报组织人社部门。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3×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四舍五入)。
(四)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1。如出现并列综合成绩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人选。
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商洛党建网、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五)考察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选聘)职(岗)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组织、人社部门对被考察人员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的,可以递补一次。
(六)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按遴选(选聘)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义,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在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事项另行公告。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遴选(选聘)人员名单在商洛党建网、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聘)的人员,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发公开遴选(选聘)结果通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遴选(选聘)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3.遴选(选聘)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不转,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六、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秩序,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聘)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七、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914-238919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4-2335799
2017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选聘)职位表:http://www.sldjw.com/sldj/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