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溪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计划招聘4人,其中招聘清溪镇党建组织员1名,党政办工作员3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材料功底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学位),应届或者往届毕业生;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党建组织员岗位的,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5日,接受个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
1.《清溪镇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党建组织员岗位的,需提供此资料);
4.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鉴定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地址: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行政办事中心4楼414室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87363599,87738728;罗先生、钟小姐
(二)笔试
笔试主要是综合知识测评,占总成绩60%。笔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按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招聘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结合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六)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聘用管理
1.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由清溪镇组织办指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待遇分别参照新入职党建组织员、聘员待遇标准执行。
2.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3.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清溪镇组织人事办
2020年6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dg.gov.cn/dgqxz/gkmlpt/content/3/3174/post_3174868.html#2830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