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中医医院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我院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高邮市中医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0年8月高邮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0日至2002年8月14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高邮市中医医院网站(www.gyszyy.com)查询《岗位简介表》等相关招聘信息,也可登录高邮市卫健委网(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wjw)查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实践技能考核,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08:00—8月14日17:00
报名地点:高邮市中医医院人事科(1号楼六楼)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外地考生可网上预报名(QQ群号为:812068014),网上填写提交《2020年8月高邮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于2020年8月21日17:00前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需在2020年8月14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应于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为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3张。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名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生还须提供高中学历毕业证书,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紧缺学科临床医学、病理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专业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各自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以及报名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
报名时,人事科根据《简章》规定,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证件是否齐全和真实有效,认定报名者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4、领取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20年8月22日上午7:30前,到高邮市中医医院3号楼12楼会议室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8:00—9:30)。
笔试地点:高邮市中医医院3号楼12楼会议室。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提前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需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高邮市中医医院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4)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护理学专业面试采取实践技能考核方式,其他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
(四)体检
符合上述“(三)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中医医院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放弃体检或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即取消体检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中医医院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可以在各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高邮市中医医院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备案制聘用手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护理学专业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须提供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市中医医院应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要求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实行备案制管理,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办理解聘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514-84649106。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高邮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高邮市中医医院人事科:0514-84683524
附件1:2020年8月高邮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2020年8月高邮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20年8月高邮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高邮市中医医院 2020年8月5日
附件1: 2020年8月高邮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招聘岗位代码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笔试科目 | 备注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1 | 外科 | 1 | 研究生 | 中医外科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 | 中医学 | |
2 | 1 | 研究生 | 神经外科 |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 临床医学 | 安家费10-15万/人 | |
3 | 1 | 研究生 | 胸外科 |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 临床医学 | 安家费10-15万/人 | |
4 | 1 | 研究生 | 泌尿外科 |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 临床医学 | 安家费10-15万/人 | |
5 | 2 | 本科 | 临床医学 | 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取得规培合格证的安家费5万/人 | |
6 | 内科 (心内科) | 1 | 研究生 | 内科学(心血管病) |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 临床医学 | 安家费10-15万/人 |
7 | 妇产科 | 1 | 研究生 | 妇产科学 |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 临床医学 | 安家费10-15万/人 |
8 | 1 | 研究生 | 中医妇科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 | 中医学 | ||
9 | 儿科 | 1 | 研究生 | 中医儿科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 | 中医学 | |
10 | 1 | 本科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取得相应学位 | 中医学 | ||
11 | 骨伤科 | 1 | 博士 | 外科学(骨外) | 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年龄适当放宽,待遇面议 |
12 | 病理科 | 1 | 研究生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 临床医学 | 安家费10-15万/人 |
13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取得规培合格证的安家费5万/人 | |
14 | 口腔科 | 2 | 本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 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取得规培合格证的安家费5万/人 |
15 | 耳鼻喉科 | 1 | 研究生 | 中医五官科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 | 中医学 | 取得规培合格证的安家费5万/人 |
16 | 1 | 本科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取得相应学位 | 中医学 | 取得规培合格证的安家费5万/人 | |
17 | 急诊科(ICU) | 2 | 研究生 | 中医内科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 | 中医学 | |
18 | 1 | 研究生 | 内科学、外科学、急诊医学 |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 临床医学 | 安家费10-15万/人 | |
19 | 3 | 本科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取得相应学位 | 中医学 | ||
20 | 针灸科 | 1 | 研究生 | 针灸推拿专业 | 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 | 中医学 | |
21 | 麻醉科 | 1 | 研究生 | 麻醉学 |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 临床医学 | 安家费10-15万/人 |
22 | 1 | 本科 | 麻醉学 | 取得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 | 取得规培合格证的安家费5万/人 | |
23 | 影像科 | 1 | 研究生 |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 医学影像学 | 10-15万安家费/人 |
24 | 2 | 本科 |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 | 取得相应医学学位 | 医学影像学 | 取得规培合格证的安家费5万/人 | |
25 | 1 | 本科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理学学位 | 医学影像学 | ||
26 | 功能科 | 1 | 研究生 | 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 医学影像学 | 安家费10-15万/人 |
27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取得相应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从事超声波岗位工作经历 | 临床医学 | 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
28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取得相应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从事心电图岗位工作经历 | 临床医学 | 年龄放宽至45周岁 | |
29 | 2 | 本科 |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 | 取得相应医学学位 | 医学影像学 | 取得规培合格证的安家费5万/人 | |
30 | 检验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 | 医学检验 | |
31 | 中药房 | 4 | 专科及以上 | 中药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 | 中药学 | |
32 | 西药房 | 1 | 本科及以上 | 药学 | 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 | 药学 | |
33 | 护理部 | 2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2018、2019、2020年毕业生, 取得相应学位,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 护理学 | |
34 | 10 | 专科 | 护理、助产、护理学 | 2018、2019、2020年毕业生,全日制(高中起点)学历,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 护理学 | ||
35 | 医务 社工部 | 1 | 本科及以上 | 社会工作 | 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医务社工专业委员会培训合格证书 | 社会工作实务 |
|
36 | 预防 保健科 | 1 | 研究生 | 公共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取得相应学位 | 预防医学 |
|
37 | 信息科 | 1 | 本科 | 计算机类 | 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 | 计算机科学 | |
38 | 财务 审计科 | 1 | 本科 | 财务财会类 |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注册会计师 专业合格证 | 会计学 | |
合计 | 58 |
附件3:
2020年8月高邮市中医医院
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考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一、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于每日16:00前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卡”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中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出示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持“苏康码”“疫情防控出行卡”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检测。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主动向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本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签字并作出以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2020年8月高邮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保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五、招聘考试时间安排:为方便考生,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集中于8月22日至24日三天时间进行。1、笔试时间为8月22日上午8:00-9:30,笔试地点:高邮市中医医院3号楼12楼会议室,请考生于8月22日上午7:30前到达考场;2、8月23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3、8月24日上午入围体检的考生空腹参加体检,应届生提交就业协议书原件、其他人员提交毕业证书原件;4、参加面试和体检人员名单将适时在高邮市中医医院网站上公布。
特别提醒:请按简章要求带全资格审查所需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带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他人员需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二维码学历查询结果)、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如是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请提前复印好。
信息来源: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wjw/tzgg/202008/f6ba18ca0a5247e1ad1e159e0ef6df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