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东台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其中,参照管理人员还须符合苏人社发〔2016〕428号通知规定的交流条件。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知识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文字综合和实际工作能力突出,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2、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东台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所报考单位现有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尚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5年(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含试用期);
5、有近两年内报名参加我市各类选调考试后未经批准无故弃考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东台市北海路8号(市人防大楼15楼1517室)。联系人:刘桂荣。联系电话:0515-89561517。
(二)报名所需的材料。①《东台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②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3张及电子照片;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④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结果、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总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出名次。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须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二)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手续办理
拟选调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515-85263305、0515-89560821。
东台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20日
附件下载:2020年东台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信息来源:http://dongtai.yancheng.gov.cn/art/2020/9/20/art_8022_34284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