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494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11个配套制度(晋政办发〔2019〕100号)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太原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4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太原市公安局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94名(留置看护岗位194名,地铁站治安巡逻处突岗位300名),其中150名从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中招聘,50名从退役士官和士兵(男性)中招聘,其余294名面向社会招聘。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太原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494名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 月22 日至2002年10 月21 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3.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含)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须于2020年10月22日前取得学历);
4.具有山西省户籍(截止2020年10月22日);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为高中,但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或配偶给予加分,具体分值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虚假政治信息、警务信息,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仍故意公开散布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打架斗殴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提交报名申请
此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10月27日9:00到2020年11月01日17:00期间登录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点击首页右侧【网上报名】按钮,进行报名。报名阶段如遇问题,请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技术咨询电话:0351-4227719。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请考生认真填写信息,以免因填报信息不准影响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职位的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招聘计划,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职位考试。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0年11月02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两门共计10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2020年11月01日17:00前,前往太原市公安局政治部1331室(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均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时间各为120分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安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总成绩总体情况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20年11月9日9:00 至笔试考试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
(三)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笔试合格线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确定入围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达标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应聘人员应提供国家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士兵还须出具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再递补。复审结果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辅警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太原人事考试网。
2、面试
时间、地点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在市公开招聘领导组监督指导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由市公安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二甲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1:1的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
2、政治考察
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等,同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察由市公安局抽调专人成立政治考察工作小组,统筹完成考察各项工作。
(六)公示及聘用
综合成绩、体检、政治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太原市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评定等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标准参照我市事业单位薪酬90%标准(含五险一金)进行核算,由市人社局核定,市、县两级财政负责经费保障。辅警薪酬待遇从招录入职之日,根据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起算。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均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大家及时关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本次招聘政策由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351-6570238
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太原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494名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太原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2日
来源:http://rsks.rsj.taiyuan.gov.cn/doc/2020/10/22/1022840.shtml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