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扬州市江都区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为体现竞争择优,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选优配强团区委机关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计划选调3名工作人员到团区委机关工作。
二、选调对象
全区各级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全区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参照管理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热爱青少年工作;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乡镇公务员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调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江都党建网(http://zzb.jiangdu.gov.cn)、江都共青团网(http://tw.jiangdu.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选调过程中相关信息也将在上述平台及时公开。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11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团区委办公室(江都区龙川北路1号区行政中心13楼西南角1323室)。
(3)报名方式:在江都党建网(http://zzb.jiangdu.gov.cn)、江都共青团网(http://tw.jiangdu.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共青团扬州市江都区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正反打印后,报送至团区委办公室。报名时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共青团扬州市江都区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片2张;
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前,报考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该证明最迟必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仍不能提交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对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0年11月5日下班前将审查结果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告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
(5)注意事项:
①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不完全者(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必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报名无效。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打(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②考生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选调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③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按规定程序办法核减选调计划。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领取地点:团区委办公室(江都区龙川北路1号区行政中心13楼西南角1323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不指定考试范围,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文字和分析问题能力,总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将通过江都党建网、江都共青团网公布。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进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团区委派出不少于2名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与调动
考察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江都党建网、江都共青团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政策咨询电话
团区委:0514-86299447、86552359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6558712
(三)信息发布网址
江都党建网(http://zzb.jiangdu.gov.cn);
江都共青团网(http://tw.jiangdu.gov.cn)。
(四)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五)其他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项事宜,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由团区委负责解释。
附件:1:共青团扬州市江都区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扬州市江都区委
2020年10月27日
信息来源:http://tw.jiangdu.gov.cn/jdtw/wjzl/202010/d9e092d9332c4eaf9a12d5787fd74e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