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宿州考区现场核查温馨提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57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宿州考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有关问题提示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参加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且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系统将对其社保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直接缴费无需现场审核;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如果确认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参加线下现场审核。
2.参加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且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如果确认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参加线下现场审核。
二、所需材料:
请上述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特别提示
1.资格审核工作实施全程社会监督,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责任自负。
3.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进入人工核查现场后,考生应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保持1米以上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审核结束后有序离场。
4.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报考,杜绝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报名,谨防上当受骗。如在资格审核时发现考生本人、所在单位及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将移交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核实,记入考生个人信用记录,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同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经办人员及中介机构,依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http://rsj.ahsz.gov.cn/xwzx/tzgg/191492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