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佛山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及流程
体检对象:见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体检时间:2021年5月8日(星期六),集中报到时间为上午6:50至7:20。未在7:20前到达集中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集中地点:佛山市人民政府机关篮球场(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市政府西门佛山市第九小学侧)。考生入场后按照体检人员分组情况(附件2)在指定区域列队。
体检医疗机构: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
体检流程:见体检流程图(附件3)。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张、签字笔。考生入场报到时须出示“粤康码”,测温正常后方可入场。
(二)入围体检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逾期未到或证件、资料携带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请考生提前熟悉体检指定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提前规划行程,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三)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到集中地点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场所实行封闭管理,非体检对象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入场。考生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设备、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等行为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和录用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处理。
(五)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体检项目有影响的药物。
(六)考生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七)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八)请考生确保电话畅通,以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考生在体检前14天申领“粤康码”,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体检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检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体检。考生在体检集中地点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四、体检标准及公布
体检工作根据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体检医疗机构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体检医疗机构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提交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医疗机构和招录单位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结果将在佛山组织工作网站(http://www.fszzb.gov.cn/)进行公布,请体检考生密切留意相关信息。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4)和熟悉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有关要求,所有体检项目的体检标准详见附件5-9。
附件:1.佛山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人员分组情况
3.体检流程图
4.体检须知
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6.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7.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8.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
9.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附件1:佛山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doc
附件7: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doc
附件8: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doc
附件9: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doc
文章来源:http://www.fszzb.gov.cn/gwygl/content/post_6894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