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8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在右江区范围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在右江区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具有右江区户籍;
2.持有右江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且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右江区;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居住地在右江区的港澳台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所在地在右江区的港澳台人员可持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5.驻守在右江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和驻本市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若为2021届公费师范生或教育类研究生,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二)申请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申请人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该部分毕业生所在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四、认定流程
为配合做好2021年我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申报
第一阶段时间:2021年5月12日8:00至6月14日17:00。
第二阶段时间:2021年6月15日8:00至7月5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事实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二)现场确认
第一阶段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18日。
第二阶段时间: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
第一阶段能够进行现场确认的人员为在2021年5月12日至6月14日进行网上申报人员;第二阶段能够进行现场确认的人员为在2021年6月15日至7月5日进行网上申报人员。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时间安排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30号右江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号窗口。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检查审核: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申请人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右江区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以三级甲等的普通话水平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2)持有右江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一份;
(4)驻守右江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百色市右江区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详见附件1),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无需现场提交。
8.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
(四)颁发证书
第一阶段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7月2日。
第二阶段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7月23日。
证书领取地点: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30号右江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号窗口。
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还须核验学历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通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是一项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相关问题咨询
咨询地点: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号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776-2852957
特此公告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2.《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8号)
3.授权委托书
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
2021年5月7日
文件下载:
桂教教师〔2021〕8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文章来源:http://www.bsyj.gov.cn/xxgk/zfxxgk/fdzdgknr/jbxxgk/zwdt/tzgg/t88043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