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靖西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1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靖西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靖西市户籍;
(二)持有靖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在靖西市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在区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在靖西市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驻守在靖西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认定权限,需要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向百色市教育局申报)
三、认定时间
根据百色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今年上半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2022年5月12 日9:00至 7月5日16:00。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2022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二)教师资格体检
各认定机构应与体检医院落实体检时间,明确体检要求,并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下载路径。部分认定机构和定点体检医院已建立信息共享的,可以使用医院的电子版体检报告代替纸质版体检表,体检报告由体检医院统一移交。
教师资格体检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和《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各认定机构须在通知公告中说明体检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现场确认
1.第一阶段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6月24日;
2.第二阶段时间:2022年7月6 日至7月12日。
确认点:靖西市教育局人事股2(靖西市新靖镇金山街116号)。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户籍在当地的申请人须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须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须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靖西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申请人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不成功的,还须核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证明材料。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
(1)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认定机构须电话告知申请人提前准备)。
(2)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在规定确认时限内无法提供相应认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点不予确认。
(二)教师资格制度是一项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严禁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证书领取
打印证书时间:
(一)第一阶段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6月29日;
(二)第二阶段时间:2022年7 月16日至7月19日。
领取时间:证书打印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
领取地点:靖西市教育局人事股2。
详细地址:靖西市新靖镇金山街116号。
联系电话:0776-6231646。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特此公告
靖西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ngxi.gov.cn/xxgk/jcxxgk/zwdt/tzgg/t118834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