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13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部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乐业县范围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乐业县户籍;
(二)持有乐业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在乐业县内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乐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相同。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乐业县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乐业县教育局;
其权限为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以及百色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为配合做好我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我县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报申请时间:10月12日9:00—12月1日16:00。
(二)现场确认时间:12月5日—12月9日。
(三)审核认定时间:12月10日—12月12日。
(四)证书打印时间:12月13日。
(五)颁发证书时间:12月15日以后。
四、认定条件
(一)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22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乐业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且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10月12日9:00—12月1日16:00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二)教师资格体检
申请人在网报后现场确认前,带有关身份证件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到乐业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三)现场确认
确认点:乐业县教育局人事股(同乐镇中心小学校园内)。
现场确认时须检查审核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户籍在乐业县的申请人须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须提供乐业县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须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奥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乐业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乐业县人民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不成功的,还须核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证明材料。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乐业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机构不提供邮寄服务。
六、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确认和领取证书时,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检测管理和防护工作。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有跨省、跨设区市、跨县(市、区)流动的,要至少提前24小时主动通过“智桂通”微信小程序上的“一键直报”功能向目的地报备,并接受当地的有关健康管理。“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持有广西区内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现场确认点和领取证书点。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自觉加入乐业教师资格认定Q群:239470139,共同探讨、解决资格认定相关问题。
(二)申请人在规定确认时限内无法提供相应认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点不予确认。
(三)教师资格制度是一项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严禁弄虚作假。
未尽事宜,请与乐业县教育局人事股黄光永同志联系,联系电话:0776-7929370 。
特此公告
乐业县教育局
2022年9月29日
来源:http://www.leye.gov.cn/tzgg/t131362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