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纪委监委2025年第一批文员公开招聘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浦东新区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为综合管理,负责文书材料、档案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面向具有上海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及上海生源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热爱工作,乐于奉献;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能适应临时工作安排。
6、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4月7日10:00至4月11日16:00登录“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平台”(https://ggzp.pudong.gov.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须使用上海随申办市民云的账户密码或扫码登录报名。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照片清晰且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0KB以下)。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可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自行更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择的,视作报名不成功。
特别告知:(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告和简章中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信息、资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与事实不符,报考无效。
(2)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须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3)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4)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区纪委监委咨询确认。
2、笔试确认。请报考人员务必于2025年4月14日10:00至4月15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完成笔试确认,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3、笔试。请报考人员于2025年4月22日10:00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笔试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具体时间安排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查询。根据后续明确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平台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资格审查。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招聘数和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区纪委监委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6、面试。面试由区纪委监委通知并组织实施,未进入面试的不再通知。面试成绩查询时间由区纪委监委通知。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
7、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因综合成绩并列超出1:1比例,则对末位并列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也并列,区纪委监委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额度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报考人员未通过体检、考察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区纪委监委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8、公示。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9、办理聘用手续。文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与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上海市浦东新区纪委监委负责具体解释。如需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体检等相关内容,请通过考务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单位。
考务咨询电话:20806701;
监督电话:20806696。
上海市浦东新区纪委监委
2025年4月
附件下载:
来源:https://ggzp.pudong.gov.cn/UserCenter/Recruitment?gid=aee9c311-3870-429a-858c-4875c01a88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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