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系统未达面试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最低总成绩的通知
接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确定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司法系统未达面试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最低总成绩的通知》(川公局发〔2012〕76号),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系统面试比例未达到3:1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本科层次(含专升本和二学位)64.215分、专科层次64.76分。
特此通知。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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