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发干部工作热情。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直部门股级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
一、跨部门竞争上岗职位
此次跨部门竞争上岗共安排县直部门32个股级干部职位。分定向职位和非定向职位。非定向的职位,竞争上岗后由跨部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拟任用人员具体岗位。
跨部门竞争上岗职位详见附表。
二、竞争上岗范围
此次跨部门竞争上岗面向全县乡(镇)、部门行政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在职在编人员(科级实职和工勤人员除外)。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跨部门竞争上岗。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应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参加机关行政、参公职位竞争上岗人员,应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参加机关事业职位竞争上岗人员不受公务员、参公、事业等身份限制;
3.参加工作试用期满;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竞争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报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跨部门竞争上岗: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以及受过公安、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影响任职的其他情形的。
四、程序和方法
跨部门竞争上岗统一程序、统一组织、统一开展。按照公布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试用、办理任职和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各阶段具体实施时间由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日至1月18日下午18:00;
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一般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须提交材料:《平塘县跨部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党委(党组)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附电子版)。
报名结束后由县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每个职位原则上报名不少于3人,报名人数不足的,可从报名人数超过3人的职位中组织符 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愿调剂。经调剂仍未达到规定人数的,该职位取消,该职位的人员可自愿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全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的竞争上岗资格。
(二)加分政策
1.加分条件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给予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除平湖镇外,在乡(镇)党政群机关或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每满1周年加1分;由组织部门行文抽调或借调到县部门工作期间计入加分年限,非组织部门行文抽调或借调到县部门工作期间不计入加分年限。
(2)有乡镇党政群机关或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已调到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在乡镇党政群机关或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期间每满1周年加1分。
2.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县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时同时进行,报名时间结束之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加分申请表》经县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考试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加分申请表》,并在通过报名后提交审查。提交《加分申请表》同时须提交在乡镇工作的证明材料。
(三)准考证发放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考试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跨部门竞争上岗(从考试至办理任职手续整个过程)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成绩(含加分)占综合成绩的60%。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法律、法规、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
2.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竞争上岗人员履行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六)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提出差额考察人选;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党组织共同组织考察。
(七)任职
报考定向职位的,由县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任职人选;报考非定向职位的,由县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具体职位任职人选。
拟任职人选实行公示制,经公示没有发现不良问题,或对反映有问题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任职的,到跨部门竞争上岗职位试用一年;经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
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回原单位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强化责任,主动配合支持好本次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通过动员、组织,使符合条件的干部特别是优秀的年轻干部积极参与这次跨部门竞争上岗。
(二)加大力度,强化管理。相关单位要为竞岗交流干部积极创造条件,全力支持他们的工作。县委组织部要对竞争上岗任职干部进行跟踪管理,并列入后备干部培养。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要严明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询私舞弊行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对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平塘县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县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平塘县跨部门竞争上岗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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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申请表.doc》和《县委组织部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平塘金盆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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