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贺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
1.报考设区市级以下招录机关(含自治区设在市级以下的直属或派出机构,不包括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政法机关基层紧缺职位)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2.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机关(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含自治区设在该地区的直属或派出机构)职位和政法机关基层法医、狱医、理化、护理等紧缺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
按照上述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莫小丹等955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3年6月18日-2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各招录机关(具体地点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计划表“邮寄材料地址”栏)。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 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6月22、23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具体的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贺州市八步区新兴南路153号),由于通往考点的大桥正在维修,公交车无法到达考点,考生只能乘车绕道前往。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方法。
(六)面试取消和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四(职位代码为:14524163004)职位的1名招录计划;因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少于原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决定减少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岗位一(职位代码为:14524152001)职位的1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评(招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地区或单位需公布)
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能测评时间: 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
体能测评集中地点:贺州市职教中心田径场(城西路58号,从广济医院往西走约2公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