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梧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
报考设区市级以下招录机关(含自治区设在市级以下的直属或派出机构,不包括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政法机关基层紧缺职位)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机关(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含自治区设在该地区的直属或派出机构)职位和政法机关基层法医、狱医、理化、护理等紧缺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
报考选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专业笔试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按照上述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韦莹等1197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1、面试人员的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
2013年6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2、报考公务员职位考生的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可乘坐24路公交车到奥奇丽路口站下车。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报考选调生职位考生的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地址:广西梧州市迎宾路19号市联合办公大楼9楼918室,市内乘公交12路、31路、18路均可到达)。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6月15、16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其中选调生面试时间为6月15日上午8:30开始)。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梧州市第十五中学(梧州市新兴二路126-1号),可乘坐3路、13路、21路、28路、29路、38路或40路公交车到京梧站(或十五中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及面试成绩公布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六)面试取消和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梧州市岑溪市大隆镇人民政府科员二(职位代码为:14504083002)等职位的2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3)。
二、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能测评时间:2013年6月17日
体能测评集中地点:梧州市文澜路11号(梧州一中高中部体育场,即原梧高体育场)。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3年6月25日至6月26日到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领取《2013年梧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并交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