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面向基层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玉林市2013年面向基层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察与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与体检人选名单
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与面试合格成绩之和(以下简称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阮文洁等30人为考察人选,并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进行体检(具体名单见附件)。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参加面试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方能列为考察人选。玉林市博白县双旺镇综合职位(I23)、玉林市兴业县山心镇党政办综合职位 (I27) 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1,因为这两个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均未达到面试当天所在考官组参加面试所有人员平均分(71.62分),面试成绩不合格,故这两个职位没有考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二、考察
考察时间:2013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考察工作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度等情况。
考察时,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体检
(一)体检定于2013年9月23日上午进行,由玉林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配合。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在市委组织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和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和非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请体检人选于2013年9月23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到原玉林市人事局(玉林市香莞路40号)干部培训大楼三楼大教室报到。迟到、无故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过后不再进行补体检。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当天按体检医院收费标准预收260元,请自备零钱)。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上午须空腹,空腹检查包括抽血检查、B超检查、尿常规等项目。
(五)妇女检查注意事项: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小便,女士例假期间,不宜做妇科及尿常规检查。
(六)请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通知本县(市、区)招录职位体检人选按时参加体检。
(七)体检的其他需要注意事项,待9月23日上午体检人选集中后再行宣布。
联 系 人:李开北
联系电话:2815978,13517557450
附:玉林市2013年面向基层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察、体检人选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ylrc.net/ds/yl/Article.aspx?ArticleID=51614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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