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公办幼儿园: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厦门市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办法》、《厦门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聘任暂行办法》、《思明区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思明区学校校级领导竞聘上岗工作暂行办法》等,经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拟对部分区属幼儿园副园长岗位实行公开竞聘,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竞聘职位(数)
区属公办幼儿园副园长7名。
二、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拟任领导岗位必须具备的组织能力、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服务意识强,作风民主,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清正廉洁,身心健康。
(二)岗位条件
1.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9月1日)。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在区属幼儿园连续在编在岗工作满五年及以上,曾担任行政助理、年段长、教研组长、工会主席等职务,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或曾获得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区级杰出教师、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市级杰出教师,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4.属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1)曾经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曾经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处罚期限内的;
(5)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凡符合以上条件,目前在我区教育系统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三、方法步骤
(一)公布职位。在思明区教育网公布竞聘的职位、资格条件以及公开竞聘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二)公开报名(10月8日至10月16日)。参加竞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岗位竞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竞聘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填写《思明区教育系统公开竞聘校级领导报名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须有组织推荐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为保证有效竞争,报名人数与竞聘职位数之比不小于3:1,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减少竞聘职位(数)。
报名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将报名表及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供验证(材料原件退还)送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1205室黄老师处。材料项目如下:
1.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中下载);
2.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
3.学历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学校聘任证明材料;
5.获奖证书、学科带头人证书。
(三)资格审查。区教育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登记、汇总工作,并根据报名资格条件进行逐个审查,合格者将通知本人并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10月中下旬)。采取闭卷方式,统一考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竞聘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教育教学管理的基本知识、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运用政策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带领幼儿园发展的创新能力。
(五)面试(时间10月中下旬)。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竞聘职位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策水平、理论素养和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采取施政演说、问题答辩等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统一命题,准备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
笔试、面试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综合考试成绩,按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计算,并将综合考试成绩进行公示。
(六)组织考察(时间11月上中旬)。以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组织考察对象与竞聘职位数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区委教育工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总分为100分。组织考察成绩=民主测评成绩×20%+考察评价成绩×80%
1.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工作由考核小组召集竞聘者所在单位的全体教职工参加,统一填写《思明区公开竞聘校级领导民主测评表》,进行量化评分,测评结束后由考核小组统一收集,最后进行汇总,得出每位竞聘者的最终民主测评成绩。
民主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测评结果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评价,以收回测评表的票数和测评结果计算出竞聘者的民主测评成绩。
民主测评成绩的计算公式是:
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0+“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4)÷有效票数×100
2.考察评价。
主要通过谈话、学校和主管部门综合评价二个环节进行。谈话工作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考核小组召集所在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教职工代表,通过谈话的方式,听取意见,谈话面不少于参加测评人数的30%。评价意见是考核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以及竞聘者所在学校及主管部门对其平时掌握的情况,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考察评价意见占组织考察成绩的80%。考察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七)获奖加分。满分为1分。任教以来获得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表彰奖励的予以加分(以荣誉证书为准,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视同政府表彰),分值分别为1分,0.6分,0.4分,0.2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按下一级奖励对待。被确认的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者按同级党政部门级别记分,同一类型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算。
(八)成绩汇总。组织考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考试成绩,按总成绩=(综合考试成绩×60%+组织考察成绩×40%+获奖加分)计算。
(九)组织研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评价、获奖加分等情况,综合研究,确定人选,最后按照规定履行报批、聘任手续。
四、工作纪律
(一)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校级领导公开竞聘工作,积极鼓励本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报名,无特殊理由不得阻挠,确保竞聘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区教育纪工委要加强对校级领导公开竞聘工作的监督,保证竞聘上岗工作真正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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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教育系统公开竞聘校级领导报名表.doc》来源于厦门市思明区教育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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