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办字〔2013〕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经旗政府研究,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注重素质,突出能力”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笔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选拔素质高、热爱社区工作的人员,充实到社区中,强化和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及服务能力。
二、招聘计划
城镇社区专职人员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员。本次公开招聘21名社区专职人员,具体岗位为赛汉塔拉镇阿尔善社区、乌兰社区、玛拉沁社区、赛北城社区、杭盖路社区、电力社区、白彦社区各2名,赛汉塔拉镇宝拉格社区、铁路社区、朱日和镇哈日淖尔社区、巴彦哈尔社区、新民社区、乌日根塔拉镇查干社区、乌日根社区各1名。
三、待遇与管理
城镇社区专职人员岗位不占任何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岗位报酬为1500元/月,按照社区服务职能,对社区专职人员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对社区专职人员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旗民政局牵头,苏木镇组织实施。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乐于奉献、为社区居民服务的精神;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苏尼特右旗户籍(2012年12月31前取得);
(四)年龄限制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从事社区工作三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处罚的人员和曾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12月9日—12月15日在旗广播电视台和苏尼特右旗政务网站发布招聘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群发短信的方式向在旗人才交流中心备案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12月18日
2、报名地点:苏尼特右旗民政局402室
3、报名费用:报名费120元/人,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有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的报名人员,须携带所辖苏木镇政府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报名人员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2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旗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联系电话: 7222801、7222264、
6、准考证发放
2013年12月26日—27日由旗民政局统一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闭卷答题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范围,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3、用蒙(汉)文答题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明确标注。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4、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5、政策性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有社区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6、笔试成绩、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公示栏、民政局办公楼前公布。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2、体检工作由旗民政局负责组织,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在旗医院进行体检。
3、由于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参加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公示栏、民政局办公楼前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出现的空缺名额从参加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1、公示后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顺序,前16名分配到赛汉塔拉镇的社区工作,17—21名分配到乌日根塔拉镇、朱日和镇的社区工作,具体由旗民政局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分配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出现的空缺名额从从参加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三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六、纪律与要求
(一)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时,应当回避。
(二)严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在招考过程中,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采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应聘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且今后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七、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阿木古楞 旗委副书记
副组长: 张学军 旗政府副旗长
蒙根飒 旗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 特木勒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哈达巴特尔 旗民政局局长
杨 宏 旗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唐文胜 赛汉镇党委书记
赛音朝克图 朱日和镇党委书记
苏伊拉图 乌日根塔拉镇党委书记
塔 娜 旗民政局副局长
郑 廷 旗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在旗民政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哈达巴特尔(兼),办公室工作人员:代青、庆达木尼。联系电话:7222801。
本方案由旗民政局负责解释。
苏尼特右旗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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