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宁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象山县择优选聘职位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时间:5月16日上午8:30-11:30
2、地点:象山南苑E家218室(县委党校对面,万象路489号)。
3、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等报考职位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谈通知书。
二、面谈
1、时间:5月17日上午,8:30开始。
2、地点:中共象山县委党校。
3、要求:(1)参加面谈的考生必须于2014年5月17日8:00前到中共象山县委党校204教室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2)面谈过程中,不得透露与试题无关的个人、家庭和社会关系等私人信息,面谈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中共象山县委组织部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9日
附件1:2014年象山县择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谈须知(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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