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0]68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县公开招聘2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1.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尚未就业的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5月1以后出生。
2.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的国民教育非全日制院校(含“自考”、“电大”、“夜大”、“函大”、“成教”) 本科及其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仁德镇卫生院必须具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协调组织能力;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资格条件。
(二)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详见《寻甸县201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后)。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3 日至5 月1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寻甸县教师进修学校(文苑路44号)。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2010年属全日制院校的毕业生暂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招聘范围和对象第2 条的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同时提供《寻甸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附后),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报名要求
1. 报名按各专业岗位统一报名(县保健院、县疾控中心、仁德镇卫生院实行定岗报名),考生只报专业岗位,不报到单位,聘用时考生按所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任单位。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必须对口。
5.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削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计划。仁德镇卫生院若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计划并入中医临床岗位。
6.报名人员因违法被处予刑事追究的不予报名。
六、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和相关专业知识,命题范围分别按照各岗位招聘条件学历的最低层次命题。满分为100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90%,面试成绩占10%。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分之和。
(二)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2010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5月27日至28日到寻甸县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领取(地点:寻甸县卫生局)。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程序
(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不同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考核和体检,在考核和体检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余下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 对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政务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按照公布的岗位进行选择单位(成绩并列者,笔试分高者优先),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八、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三)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九、其他事项
(一)此次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二)考试成绩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的。
十、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执行。
附件:1.寻甸县201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寻甸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举报电话:
县监察局:2662492
县卫生局:2652399
县人事局:2662521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