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8月15日公布,目前我省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省将参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
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注册税务师 | 税法(一) | 140分 | 84分 |
税法(二) | 140分 | 84分 | |
税收相关法律 | 140分 | 84分 | |
财务与会计 | 140分 | 84分 | |
税务代理实务 | 100分 | 60分 |
如您已达到上一年度合格标准,请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 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佛山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4年8月25日至8月2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府一号楼东门B18室提交资料,联系电话:0763-3366674。
二、提交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条第7款者还须提供税务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符合报考条件中免考部分科目第1款者还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工作简历表及考生承诺书(从本网自行下载打印)。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注意事项
由于是预交表,今年的合格标准分数线可能与上一年合格分数线有差异,敬请广大考生留意今年合格标准。同时,各位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清远考区报名点公布的材料提交期限。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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