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重要的国际组织
一、联合国
联合国(UN)由1945年4月25日在美国圣弗朗西斯科参加“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并起草了《联合国宪章》的51个国家创立,该51个国家为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签署,并且于同年的10月24日正式生效,标志着联合国的正式成立。联合国总部设在美国纽约市曼哈顿区,规定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中文为工作语文;10月24日为联合国日。
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各国之间以各国人民拥有平等权利及自决权这一原则为根据的友好关系,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作为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到上述共同目的。
联合国的基本原则是:联合国基于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的原则,用和平的方法解决国际争端;各会员国担保不违背联合国宗旨使用武力或进行武力威胁;各会员国对联合国依照宪章采取的任何行动应给予一切协助;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必要范围内,要求非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则。
安全理事会是联合国重要的机构之一。到目前为止,由l 5个成员国组成。其中五个常任理事国:中国、美国、英国、法国和俄罗斯。二、世界贸易组织(WTO)
其前身是1947年创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在1986-1994年关贸总协定最后一轮会议上(乌拉圭回合)决议,关贸总协定这一国际组织正式结束,以世界贸易组织代替它。世界贸易组织于1995年1月1日成立,创始成员国104个,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其宗旨是监督世界贸易,促进世界贸易的自由化。部长会议、总理事会和总干事负责世界贸易组织管理工作。部长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总理事会执行部长会议的政策决议,并负责日常的行政事务;总干事由部长会议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