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始于2005年,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考试开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3个科目为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则必须一次通过应考科目方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共同用印,由省人事厅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