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村庄规划建设协管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配强中心城市各乡镇(街道)、街道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力量,推动村庄规划建设整治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对配备保山中心城市规划控制区村庄规划协管员有关事项的意见》,经保山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庄规划建设协管员20名(报名人数应达招聘人数的1.5倍,如报名人员不足,相应核减招聘名额),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社会工作及文字写作能力,退役士兵、士官或有机动车(摩托车或小车)驾驶证者优先。
(二)隆阳区城镇户口。35周岁以下,退役士兵、士官高中及以上学历;近三年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身体健康,无违法刑事案件记录及不良嗜好,服从安排。
二、招聘岗位
招聘乡(镇)、街道村庄规划建设协管员20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过程分为报名、面试、体检、岗前培训、试用五个阶段进行。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5日(周末)。上班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执法局办公室报名(兰城路584号隆阳城建417室)。
(一)退役士兵、专业士官报名时,须本人提供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户口、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报名时,须本人提供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户口、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招聘人员均需提交已填写好的报名表一份、政审表一份(请点击附件下载)加盖政审单位公章、近期二寸免冠同版红底彩色照片4张。
五、招聘内容及相关政策
(一)报名、面试均为免费。面试合格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二)加分政策
1.退伍兵以两年为基准军龄,每增加一年军龄加0.5分;
2.大学生以大专学历为基准,统招全日制学校毕业的加1分,学历高一层次加1分;
3.各项可累计得分,计入总成绩。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270元,试用期不购买保险;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平均工资不低于1600元(不含单位承担养老保险)。
七、注意事项
(一)面试合格后招录名单均在隆阳区人事人才招聘信息中公布。
(二)所有被招录村庄规划建设协管员实行一年一聘,聘期满考核合格的续聘,不合格者给予解出劳动合同。
联系人:朱永祥
联系电话(传真):2122292、13987558007
附件:
保山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