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考生姓名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直属机关党委主任科员以下 | 0601478001 | 478270040219 | 刘辉 | 129.1 |
478236072012 | 熊小璇 | |||
478236052320 | 曾晓 | |||
劳动人事处主任科员以下 | 0601478002 | 478234166103 | 程晓伟 | 124 |
478236213004 | 朱智 | |||
478232135514 | 周曼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邮件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江西储备物资管理局××职位面试”。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在邮件告知的同时,填写《放弃面试声明书》并传真至江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声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江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放弃面试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三、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以下材料到我局进行资格预审:
(一)本人身份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邮寄的上述材料均为复印件,我局收件后不再退还。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5年3月9日9:00-17: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我局劳动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2015年3月10日。面试开始时间为上午9:00,考生入围封闭管理时间为当天上午8:30,截至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地点设在江西储备物资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六、确定综合成绩
(一)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二)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定于2015年3月11日。面试分数公布后,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6264021
电子邮箱:cbjrsch@jiangxi.gov.cn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71号
江西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5年2月3日
附件:放弃面试声明书(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