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事业单位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学习目的和要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加入wTo以来,政府职能逐步进行了调整,事业单位作为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主要供给者,其管理制度也逐步进行了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事业产品的需要。本章主要介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发展历程;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及其管理制度仍然存在的问题,说明进一步进行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同时初步探讨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何进行事业单位及其管理制度改革,以促进我国事业产品的公平、高效的供给。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应该初步了解和掌握我国事业单位及其管理制度的改革历程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取向、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式等内容。第一节 我国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改革的历程
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密切相关。事业单位的改革进程是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及政府机构改革为背景逐步深入,不断推进的。
鉴于事业单位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以下仅对教育、科技、卫生等主要领域事业单位的改革中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作简要介绍,从而看到事业单位在党和国家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的指导下,不断推进改革的总体脉络。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5~1993年
科技领域: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从完全的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过渡的总体战略。决定明确提出了实行政企职责分开,行政机构进一步简政放权,以及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各项规定。随着国家各项改革的推开,事业单位也在各领域逐步展开。1985年3月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提出对研究机构拨款制度、科技成果评价体制、国防科技体制、农业科技体制以及技术成果市场化等各项改革措施,使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展开。1987年6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该法确立了技术合同的民事法律地位,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市场化提供了法律保证。1992年8月国家科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分流人才、调整结构、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使改革逐步转向结构调整和综合性改革。
教育领域: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了教育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以及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权限划分。1986年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法律形式保证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1992年2月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改变政府统包的办学方式,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新体制。
卫生领域:1985年4月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卫生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的通知》,提出扩大全民所有制卫生机构自主权,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改革国家对医院的经费补助以及多元化办医等政策措施。1988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物价局、国家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推进了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化。1989年七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国家法律形式规范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以及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中的职责权限;同年,国务院批转卫生、财政、人事、物价、税务五部门《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推进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
文化领域:1988年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改革意见的通知,改革我国艺术表演团体多年实行的国家统包统管的体制,确定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目标和总体设想;1991年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报告的通知;1992年国务院批准文物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