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教育局公开选聘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努力提高校长的综合素质,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临发〔2011〕83号)文件精神,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1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职位
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二、公开选聘范围
面向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三、选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教育政策理论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
(二)有胜任相应校长职务的组织领导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相关违法违纪记录。
五、报名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须在教育系统的副科岗位上履职三年以上或报考人员须具有一级教师(讲师)以上职称。
六、公开选聘的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2015年4月上旬)
市教育局选聘领导小组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5年4月8日至4月10日
2、地点: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政府大楼3025室)
3、报名时须持《临沧市教育局公开选聘市特殊学校校长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任职文件或职务聘书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4张。有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省部级以上表彰等证书则一并交验。
4、竞聘者所需相关费用自理。
5、联系电话:0883—2124315
6、联系人:王雪梅(18008836687)邹贵华(13988391776)
(三)资格审查(2015年4月11日至4月13日)
选聘办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就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5:1,凡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报考人数不足5人不再进行公开选聘。
(四)笔试(2015年4月17日)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聘请省、市名校长和教育专家出题,重点考察校长的政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领导科学、基础教育理论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管理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结束后,成绩张榜公布,根据得分高低顺序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地点:临沧市农业学校。
(五)面试答辩(2015年4月25日)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聘请7名省、市名校长和教育专家为评委,内容为治校陈述、领导能力和素质测试等。采取现场抽题,时间为30分钟,当场评分,按得分排序张榜公布面试得分。
面试地点:临沧市农业学校。
(六)组织考察(2015年4月29日至4月30日)
选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名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坚持客观公正、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
(七)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临沧市教育局公开选聘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市教育局党组会议讨论作出聘任决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聘可以空缺。
(八)聘任公示
对拟聘任人选,在市教育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九)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临沧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