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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我校2016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两种类型的研究生。各学院、各领域拟招生人数及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浏览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查询或下载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历年专业课试题。研究生院招生办有招生简章备索。
学校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电 话:0731—84618111 传 真:0731—84618198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410128
网 址:http://yjsy.hunau.edu.cn/yjszs/
手机网站:http://www.eol.cn/html/uc/yz/s/hun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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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我校2016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有三种: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
(一)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2015年9月24日-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10月10日-31日,正式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报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请考生及时上网查看,如有填写错误务必在网报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修改。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网报期间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ttp://yz.chsi.cn),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所有在湖南省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须于网报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凡是不在网报期间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用的考生,现场确认时一律不予确认报考,也不予补报。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或者错过现场确认的考生,报考费将一律不予退还,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考生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现场确认时间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时间为准,地点在湖南农业大学10教北103。届时请完成了网上报名和缴费且以我校作为报名点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中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在校研究生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其他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予考试,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
1.打印准考证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及时间
初试科目一般为四门,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前三位阿拉伯数字是该考试科目的代号,考生务必在有关报考表格上的相应栏目中填写清楚考试科目的名称及代码。
教育学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初试科目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及专业基础综合,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的满分值为300分。教育学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的第三单元由我校自主命题。
其余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专业基础课(第三单元)、专业课(第四单元),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我校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
第三单元:302-数学二、303-数学三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四)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2016年4月份。具体时间以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以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具体见2016年4月份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公布的《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方案》。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办法见《湖南农业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除MBA和MPA以外的所有硕士生招生专业(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章程可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其手机端网站上查看。
接收、录取程序及办法如下:
1. 2015年9月20日-10月10日,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考湖南农业大学,上传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复试通知经考生确认后,学校下载复试名册。
2.2015年9月26日-10月10日,学校发送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
3.2015年9月26日-10月10日,对复试合格者发送拟录取通知。
4.学校报送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录取名单。
5. 注意事项:考生同时可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修改;学籍学历信息以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为准,不得修改;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考生基本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2015年10月25日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
三、单独入学考试
我校2016年仍然继续组织在职人员单独入学考试,相关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所有学术型硕士及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4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金融硕士、MBA、MPA不设置单独考试)。
(二)资格初审和报名
报名方式和时间与全国统一报名和考试时间相同,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只能在我校报名。且须在现场确认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和材料(相关表格可在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hunau.edu.cn/sszs/xgxz_1595/下载,报考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单位、报考学位点及学院签署意见),到我校10教北103现场确认时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现场确认时间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时间为准)。
(三)考试(初试与复试)
单考生的初试、复试与全国统一考试同时进行,考试科目与同专业的统考生考试科目相同,所有考试科目(除外国语使用统考试题外)均由我校命题。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111,单独考试数学(二)622,单独考试数学(三)623,其他自命题科目编号同我校统考自命题编号。
(四)录取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第二部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是我国研究生培养的一种新的类型,与学术型研究生属于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其培养目标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方式是进校全脱产学习,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学制为2年,属全日制学历教育。凡符合条件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
一、招生的类别及领域
我校2016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收的学位类别有金融硕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七个类别。其中工程硕士的招生领域有农业工程、环境工程、食品工程、生物工程和化学工程5个领域,农业推广硕士的招生领域有作物、园艺、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养殖、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食品加工与安全、草业、农业信息化、种业等13个领域。各类别的报考条件、报名方式、录取方式等按当年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执行,可在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二、报名
(一)报名参加我校金融硕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金融硕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和要求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中报考我校管理类联考科目专业(MBA、MPA)的本省考生只能选择考生所属湖南省市州报名点报考,外省考生只能选择长沙市教育考试院报考,本考点不接受报考。
三、初试科目设置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设置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招生“科目对应,分值相等,内容区别”,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四个单元。
1.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采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政治理论试题,满分100分。MBA、MPA第一单元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2.第二单元(外国语):全国统考,统考英语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满分为100分。
3. 第三单元(基础课):金融硕士统考数学三;工程硕士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农业工程、环境工程、食品工程和化学工程统考数学二,生物工程考生物化学;农业推广硕士考农业知识综合一(作物、园艺、农业资源利用、植物保护、草业和种业领域)、农业知识综合二(养殖和渔业领域)、农业综合知识三(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和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或农业知识综合四(农村与区域发展和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领域);兽医硕士考兽医基础;风景园林硕士考风景园林基础。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和工程硕士生物工程领域第三单元的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制试题,试题满分为150分。此单元MBA、MPA考生无考试科目。
4.第四单元(专业基础课):第四单元考试科目按类别分领域设置,由我校自行命题,试题满分为150分。此单元MBA、MPA考生无考试科目。
各类别分领域的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见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各领域拟招生人数及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第三部分 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确保每位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可申请。
2.发放标准
现行评选比例约占可参评人数的8%,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为每人20000元/年。
(二)优秀生源奖学金
1、奖励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列所报考专业第一名且折算成百分制70分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统考考生(破格录取和单考生除外)。
2、发放标准
每个专业(领域)评选1人,每人一次性发放奖金2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发放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A、B两类,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12000元/年、8000元/年,覆盖面100%。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在一年级可直接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A、B、C三类,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6000元/年、4000元/年和2000元/年,覆盖面90%以上。推荐免试录取、优秀生源奖获得者及生源地为985及211高校(校本部考生)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直接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此外,农科类专业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还可在第一学年每人享受农科类专项学业奖学金1500元。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1、奖励对象
为学校发展、研究生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干部。
2、发放标准
每人2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度研究生干部总人数的30%。
(五)科研成就奖学金
科研成就奖学金由学校自筹资金约50万元/年,用于奖励科研工作业绩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六)国家助学金
1、发放对象
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发放标准
在培养年限内,博士研究生每人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每人6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七)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
学校面向研究生设立了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依据工作量和业绩,不同岗位津贴每年的最低限额为1800元-6000元。
(八)经济贫困研究生助学金。
经济贫困生研究生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年,资助名额每年不超过60名。
(九)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1、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
2、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3、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4000元;
4、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十)北美校友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已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评选2人,奖励600美元/人。
(十一)关工委奖学金
1、奖励对象
购买了大学生平安健康保险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名额为7-8名,奖励1000元/人。
(十二)兽医科学奖
1、奖励对象
动物医学院二、三年级在读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评选3人,总金额10000元。
(十三) 先正达奖学金
1、奖励对象
涉农专业硕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评选2名,奖学金5000元/人
(十四)新华扬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评选5-7人,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
(十五) 湖南省植物提取物协会人才培养基金会奖学金
1、奖励对象
药用植物资源工程三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每年评2-3人,奖金2000元/人。
(十六)各级各类竞赛的学校配套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参照《湖南农业大学学生奖励暂行办法》湘农大[2011]12号文件执行,各类奖金200-8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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