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理工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2017年湖南理工学院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全面负责,由责任心强、教学、科研及外语水平较高的7名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
三、复试资格
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国家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科(专业领域)与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招生计划数比例控制在1.2 : 1左右。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包含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和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核心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情况。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2门课程,考试科目如表1所示。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
2、英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表达能力、语言运用能力等。时间约为5分钟,满分为100。英语能力考核与综合面试结合进行。
3、综合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学学习及工作期间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
五、成绩评定
英语能力考核、综合面试成绩分别为复试小组各成员给定成绩的平均值,专业笔试成绩即为卷面成绩(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 = 英语能力考核成绩×0.2 + 专业能力笔试成绩×0.3 +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0.5。
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5×0.6 + 复试成绩×0.4。
六、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学院根据以上办法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审批后在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七、复试流程安排
采取分批复试的形式。第一批复试时间定在3月21日;第二批复试时间暂定4月6日(会根据第一批复试情况调整)。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