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招生单位组织管理
土木工程学院成立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和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和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招生学科带头人、研究生教务干事等人员组成。
二、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安排
我院今年推免生的总接收指标为132人,分为力学、土木工程、消防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土木工程规划与管理、材料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七个接收专业并按专业组织复试。每个专业的接收人数分别为:力学:2人;材料学:4人;土木工程:48人;消防工程:5人;道路与铁道工程:14人;土木工程规划与管理:8人;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51人:管理方向4人,消防方向3人,道路与铁道方向各5人,大土木(桥梁、隧道、岩土、建工、土木工程材料)方向34人。
(一)复试时间安排:我院初定10月8日—9日、10月16日分批组织复试。复试前土木院研究生办将通知考生。具体安排如下:
资格审查:10月8日8:30—11:30,地点:世纪楼11楼会议室,12楼1214办公室;
笔试:10月8日16:00—17:40,
面试:10月9日8:00—12:00,14:00—17:30。
地点将于10月8日上午在世纪楼1214办公室门口的宣传栏公布。
10月16日的复试是否进行,根据指标完成情况确定。
(二)资格审查:学生复试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生证;本人的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业绩的原件和复印件。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在复试前将资料寄至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0731-82655218)。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当天到铁道校区世纪楼1214办公室领取《复试情况表》。
(三)复试主要内容为:(1)专业课测试(笔试,100分);(2)外语水平考察(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100分);(3)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含心理健康,面试,100分)考察。每批次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决定。
(四)每批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复试合格名单和《复试情况表》复印件报送给研招办。研招办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这些学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要求学生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确认待录取后,即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五)拟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如因故放弃,必须在2016年5月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招办提出。
三、复试工作监督
1、实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按教育部要求,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向土木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学生对二级单位回复不服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或者纪委提出申诉。
综合选拔复试通知及复试科目及参考书请到土木院网站查看
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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