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的通知》(晋教高〔2016〕4号)精神,体育教育、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进行专业测试,英语专业的考生须进行口语测试。现将测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6年专升本专业测试工作实行分专业设点进行,采取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部署、监督指导,设点院校全面负责,经费包干的办法。
各设点院校要高度重视专业测试工作,在测试期间须成立由校级领导为组长的测试领导组,确保测试工作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测试工作必须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安全保密措施万无一失。对在组织专业测试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组织专业测试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设点院校的测试方案须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方可实施。
二、各专业测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英语专业。
1、口语测试内容及分值:朗读短文、回答问题、自由对话和根据所给题目口头作文一段,时间不超过6分钟,满分100分。师范类、非师范类英语专业口语测试内容及分值相同。
2、考生6月11日报到,6月12日测试。地点: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联系电话:0357-2051032,联系人:朱老师。
(二)体育教育专业。
1、测试内容及分值:4项素质测试,即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每项各占25分,满分100分。评分标准参照《普通高校体育测试评分标准》。师范类、非师范类体育教育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相同。
2、考生6月18日报到,6月19日测试。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355号),联系电话:0357-2051032,联系人:朱老师。
(三)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1、师范类音乐学专业考生测主项和副项,满分100分,其中主项占70分,副项占30分。主项是声乐的考生,演唱一首歌曲,副项测器乐,演奏一首乐曲;主项是器乐的考生,演奏一首乐曲,副项测声乐,演唱一首歌曲。
2、非师范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测主项和视唱,满分100分,其中主项占90分,视唱占10分。主项是声乐的考生,演唱一首歌曲;主项是器乐的考生,演奏一首乐曲。
3、考生6月13日报到,6月14日、15日测试。地点: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联系电话:4008351799,0351-2246187,联系人:王老师。
4、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声乐考场设钢琴伴奏,考生也可自带钢琴伴奏人。
(四)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
1、测试内容及分值:基本功、自选舞蹈、音乐即兴三项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自选舞蹈占40分,基本功和音乐即兴各占30分。师范类、非师范类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相同。考生自带舞蹈服和自选舞蹈音乐。
2、考生6月13日报到,6月14日测试。地点: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联系电话:4008351799,0351-2246187,联系人:王老师。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测试内容及分值:面试和即兴主持测试,满分100分,其中面试占40分,即兴主持占60分。考生须化电视妆参加测试。
2、考生6月13日报到,6月14日测试。地点: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联系电话:4008351799,0351-2246187,联系人:王老师。
三、其它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测试。
2、各测试点严格按省编定程序录入考生成绩,并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送考生记分表、成绩册及光盘(一式四份)。
3、各确认点负责通知考生专业测试的有关事项和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