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保障
挂职期间,挂职干部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对来自各机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区属企事业单位的挂职干部,实行挂职津贴补贴制度。
对来自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的挂职干部,其劳动关系不变,由挂职单位按同岗位人员的收入水平,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派出单位支付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