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全部考试科目完成点击提交后,考试系统自动显示三科考试分数,全省考试成绩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后5日内在贵州财政会计网站统一公布。
考试合格标准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个科目试卷满分各为100分,合格标准均为60分,如果试卷中出现小数点分值,按照四舍五入处理。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
考务日程安排
1、2016年11月15日—11月29日,考生自行上网打印上下半年考试准考证;
2、11月30日—12月19日举行考试,考生进入考场时需用二代身份证读卡验证后方可参加考试。
发证工作
考试合格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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