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录)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临海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有意报名者,及时关注临海教育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未尽事宜,可向临海市教育局咨询,联系电话:0576—85311961。
2017年台州临海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应届毕业生提前考试签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