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班、高职班):本科200分;专科185分。
2.音乐学(理论)类专业:本科220分。
3.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专业:本科265分。
4.录音艺术类专业:本科275分;专科255分。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专业:本科250分。
6.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255分,专科240分。其中本科层次各专业(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除外)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专科层次各专业(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除外)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二、戏剧影视舞蹈类专业
1.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本科305分;专科290分。
2.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本科220分;专科195分。
3.舞蹈类专业:本科220分;专科200分。
4.服装表演类专业:专科230分。
5.戏曲表演(川剧)专业:专科325分。
6.编导类专业:本科210分;专科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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