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办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省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结果已公布,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请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及时到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办理地点:地处昆明所辖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的省级单位(含中央驻滇单位)到省级财政部门(云南省财政厅政务大厅,五华区华山南路124号)办理。其他到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
二、办理所需材料:(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近期同一底片小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含电子版);(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五)《云南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联系电话:0871-63645185、0871-63611953。
特此通知!
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