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落实沙湾县治安防控体系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沙湾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警务辅助人员490名,一经录用即属沙湾县财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其他条件;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490名辅警岗位需求及设置如下:
1、城区便民警务站316名;
2、金沟河工业园区警务室5名、博尔通古牧场哈拉干德工业园区警务室5名;
3、金沟河镇便民警务站、大泉乡便民警务站、乌兰乌苏镇便民警务站、安集海镇便民警务站、四道河子镇便民警务站、柳毛湾镇便民警务站、商户地乡便民警务站、老沙湾镇便民警务站、东湾镇便民警务站、博尔通古乡便民警务站、西戈壁镇便民警务站各10名;
4、后勤保障6名;
上述岗位均为男性,本县户籍,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45周岁(以身份证为准);外地户籍,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42周岁(以身份证为准),均提供免费食宿;民族不限。
5、城区便民警务站48名(其中维吾尔族7名、哈萨克族12名、其他名族29名);
上述岗位均为女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40周岁(以身份证为准),均提供免费食宿。
三、凡属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或者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其它不符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①月基本工资3560元(含五险一金)大专增加工资1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增加200元,另每月按标准发放维稳津贴200元。②按年度考核要求发放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采暖费。③享受与正式在编民警同等生育假、探亲假等,因公安工作特殊性,每周不少于1天周休日,每季度不少于3天季休假。④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⑤提供免费食宿。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至4月8日,每日10:30至19:00(北京时间)周末不休息;
2、报名地点:
沙湾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报名。
3、咨询联系方式:13369818170 刘女士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1寸免冠照片4张;携带已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及政审表(报名表、政审表可在报名现场领取或在沙湾县公安局各派出所领取,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国保大队政审盖章后,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政审盖章,外地报名人员领取相关表格直接与工作人员联系)。
(二)面试及笔试
1、女性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0日,沙湾县公安局,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男性面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0日,沙湾县公安局;
(三)后续环节
体能测试、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招聘过程中所产生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1、递交报名表和政审表(进行资格审查);
2、①女性总成绩=面试(占总成绩30%)+笔试(占总成绩40%)+体能测试(占总成绩30%);
②男性总成绩=面试(占总成绩60%)+体能测试(占总成绩40%);
3、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500米(男)、800米(女)、立定跳远;考核标准依据《新疆公安机关2014年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4、录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一个月。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签订聘用合同。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沙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沙湾县公安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