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昌吉市便民警务站建设,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500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500名,其中公安系统在岗协警250名(女性50名);退役士兵150名;其他人员100名(女性30名)。
(一)招聘对象
1.具有昌吉州户籍的退役士兵或配偶具有昌吉州户籍的退役士兵;
2.昌吉市公安系统在岗协警人员;
3.昌吉市户籍的其他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6.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7.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5月31日至1999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在协警岗位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5月31日后出生);
3.退役士兵、协警人员应具有高中(含技校)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涉及户籍、工作经历等时限要求的,截止日期以2017年5月31日为准。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4日-6月8日(早上10:00至下午20: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缴费;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人员,需携带《昌吉市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www.cjs.gov.cn昌吉市政府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要求的证件(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公安系统协警人员需提供昌吉市公安局政工科出具的证明,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还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配偶具有昌吉州户籍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本;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
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在后续的招聘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经核实后取消报名资格。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地点: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便民警务站(昌吉市宁边西路47号,市内可乘1路、2路、4路、42路、40路、54路)
5.资格审查及缴费:经现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后,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
(二)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1.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2017年6月11日
2.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4日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昌吉市公安局负责通知。
(三)笔试
1.发放笔试准考证:2017年6月17日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采取汉语命题,
4.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在协警岗位上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笔试成绩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加分证明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再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将通过昌吉市政府网(www.cjs.gov.cn)、昌吉市人才服务微信订阅号(微信号:cjsrcfw2346257)统一公布。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发放体检通知书。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通过昌吉市政府网(www.cjs.gov.cn)、昌吉市人才服务微信订阅号(微信号:cjsrcfw2346257)统一公布。
(五)考察
由市公安局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出现不合格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昌吉市政府网(www.cjs.gov.cn)、昌吉市人才服务微信订阅号(微信号:cjsrcfw2346257)统一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市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公安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每月54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部分及维稳津贴),年度考核合格正常晋升工资,享受本单位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绩效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均通过昌吉市政府网(www.cjs.gov.cn)、昌吉市人才服务微信订阅号(微信号:cjsrcfw2346257)进行公布,所有事宜以此为准。
咨询电话:0994-2351120,0994-2367732;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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