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概述
一、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内涵
(一)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涵义
一般说来,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教师在教育职业活动中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所应遵循的最根本的指导准则,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教师在职业活动中提出的最根本的道德要求。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涵义:
1.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区别于其它类型职业道德的标志。
2.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指明了教师道德行为的总方向。
3.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教师道德的理论和实践的概括总结。
4.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教师调整个人与他人、社会关系的根本指导原则。
(二)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是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这一基本原则充分反映了我国教师劳动态度和劳动目的的辩证统一,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基本原则集中表达了广大教育工作者为人民利益、为社会发展的献身精神,是衡量教育工作者个人行为和品质的最高道德标准。
(三)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范畴的关系
道德原则是一定社会或阶级对人们行为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是道德体系的核心,它是人们立身处事的基本准则,也是判断是非、善恶的基本标准。道德规范则是比较具体的道德原则,它是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人们立身处世和评价是非、善恶的标准。道德范畴存在于每一个人的意识和感情中,是反映人们道德关系和行为调节方向的一些基本概念。
1.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范畴都是由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派生出来的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必须依据、体现、反映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两者之间有一种从属关系,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属于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教师职业道德范畴同样以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为基础,是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践行,是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向教师道德意识形式的转化,是形成教师职业道德信念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