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延长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和
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间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延长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和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间的通》(云财会〔2014〕77号)精神,决定延长全市继续教育登记和换证工作时间,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继续教育登记和换证时间延长至2015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广大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积极及时完成好继续教育登记和换证工作。
二、继续教育登记和换证范围、条件及办理地址不变。
三、2015年3月31日全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和换证工作结束后,将在云南财政会计行业网站(http://acc.ynf.gov.cn:7001)上公告已经进行继续教育登记和换证的人员信息,供用人单位查询。
保山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22日